1、股权质押:奥园集团(广东)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弘誉泰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20%股权质押给基金管理人;
2、流动性支持:原股东奥园集团(广东)有限公司对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流动性支持;
3、资金封闭式管理:(1)基金公司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监管基金投资款的使用;(2)基金公司监管项目所有销售回款,销售回款除用于工程款等项目正常开发建设使用外,未经基金管理人同意不能挪作他用;
4、项目公司强监管:(1)项目公司工商证照及四证、网银、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等基金与原股东方共同监管;(2)未经基金管理人同意,项目公司不得新增融资。